一、项目概况
为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取比选方式遴选供应商,提供文创产品制作服务。
(一)项目名称:青羊区2026年文明城市宣传文创产品制作项目
(二)采购人: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地址: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楼1502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6126327
(三)采购内容
设计、制作一批塑料扇、无纺布袋、卡套、热水袋、手拎帆布袋等宣传品。
技术要求: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根据我部要求调整设计、定稿,定稿后第一批塑料扇、无纺布袋、公交卡套、手拎帆布袋需于15日内交付,第二批热水袋按我部规定时间(预计11月)交付,送货上门。
(五)项目预算:不超过10万元。
(六)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
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首批款;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负责项目对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及时地沟通,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产品要求无瑕疵、无破损,保质保量。
二、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1.供应商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等)及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4.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
5.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含报价);
6.售后服务体系和承诺书;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17点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密封并送达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02办公室。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
四、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