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文明实践活动宣传品制作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31 15:31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取比选的方式对“文明实践活动宣传品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需求

(一)需求内容

定制一批雨伞、扇子等宣传品。

(二)技术要求

产品要求无瑕疵、无破损,保质保量。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报价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五)交付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两日内根据我部要求调整设计、定稿,十五日内交付产品,送货上门;

2.验收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定金、启动资金,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3.所提供服务须相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负责项目对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及时地沟通,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

二、比选响应文件组成(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1.供应商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等);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4.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

5.售后服务体系和承诺书;

6.合同主要条款(含报价清单)。

三、响应及成交日期

1.本次邀请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7点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密封并送达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02办公室。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

2.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于2025年8月12日之前组织采购磋商,在2025年8月15日之前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标准对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推荐成交候选人。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楼1502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6126327

        

    附件:评分标准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选,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