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督查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发表时间:2024-05-29 20:04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督查检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需求
  (一)需求内容
  对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点位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1.督查检查对象及范围。对象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所有测评类型点位,以静态问题、硬件问题为督查重点,范围覆盖全区辖区。
  2.督查检查周期及方式。每周开展督查检查、每月“回头看”。提供互联网程序软件等信息技术,以实地暗访、抽调监控等方式开展。
  3.督查检查内容依据。督查检查以最新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等为依据。
  4.督查检查成果。每周形成包含督查检查情况、点位问题台账、主要问题分析及工作建议等内容详细的报告。
  5.督查检查人员配置。现场督查检查人员不少于1人,负责收集汇总每次督查检查情况的后台资料分析人员不少于1人。
  6.督查检查流程。准备阶段要做好任务计划、路线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执行阶段要由1名督导员(由我部安排)、现场督查员和后台分析员实施,整理阶段要对督查检查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审核,总结阶段要汇总资料形成报告。
  7.其它相关要求。能根据我部时间、工作重点等要求制定督查检查计划;项目实施人员要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专业性较强,且人员固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报价金额不超过25万元。
  (五)交付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
  1.服务期:一年。
  2.所提供服务须相关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负责项目对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及时地沟通,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
  二、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1.供应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等);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4.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
  5.售后服务体系和承诺书;
  6.磋商合同主要条款(含报价)。
  三、响应及成交日期
  1.本次邀请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点前。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密封并送达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
  2.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于2024年6月12日之前组织采购磋商,在2024年6月17日之前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推荐成交候选人。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联系方式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层1502房间
  联系人:赵超
  联系电话:86126327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