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12-05 17:21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陈应鹏 赵超
按照《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操作手册》《成都市文明实践活动策划安排指南》及相关解读,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施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资金
不超过20万元(含税)。
三、项目要求
结合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关要求,对标《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操作手册》《成都市文明实践活动策划安排指南》及相关解读,推进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包括:提升中心阵地建设水平,建设文明实践基地,打造特色品牌项目;配备专业团队,统筹志愿服务总队活动,组织群众需求调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外宣传,做好信息诉求收集,完成“文明兴蓉”平台相关内容申报;指导、督促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等工作。
四、项目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团队需熟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具备相关经验;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响应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资质材料;
(二)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三)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
(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和承诺书;
(五)磋商合同条款(含报价);
(六)参选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相关资料提交
请有意参与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的单位/公司/社会组织,于2022年12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送达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11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24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