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12-05 17:21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陈应鹏 赵超
  按照《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操作手册》《成都市文明实践活动策划安排指南》及相关解读,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用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实施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资金
  不超过20万元(含税)。
  三、项目要求
  结合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关要求,对标《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标准操作手册》《成都市文明实践活动策划安排指南》及相关解读,推进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包括:提升中心阵地建设水平,建设文明实践基地,打造特色品牌项目;配备专业团队,统筹志愿服务总队活动,组织群众需求调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外宣传,做好信息诉求收集,完成“文明兴蓉”平台相关内容申报;指导、督促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等工作。
  四、项目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团队需熟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具备相关经验;
  (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响应文件组成
  (一)供应商资质材料;
  (二)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三)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
  (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和承诺书;
  (五)磋商合同条款(含报价);
  (六)参选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相关资料提交
  请有意参与青羊区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运营的单位/公司/社会组织,于2022年12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送达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11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24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