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即办、当天清运 青羊区高效解决群众身边建筑垃圾“糟心事”

发表时间:2026-06-24 10:42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

当前,成都市正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青羊区执法局紧扣市级部署,将专项整治与城乡人居环境“净环境、优秩序、亮空间、美风貌”工程深度融合,依托政务新媒体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联合属地街道对建筑垃圾积存问题实施靶向整治,做到“留言即办、当天清运”,高效回应群众关切。

日前,有群众反映苏坡街道蜀鑫东路金沙海棠小区旁长期堆放建筑垃圾无人清理。经现场核查,该点位为原地铁27号线一期临时项目部,项目部撤场时遗留生活垃圾和部分建筑垃圾,长期积存影响周边市容环境。区执法局协同苏坡街道迅速调配环卫、社区等力量进行清运,共清运建筑垃圾13车、约195方。为保证问题不反弹,区执法局下一步还将加强该区域常态化巡查管控。

针对西御河街道横金家坝街、字库街隐蔽点位建筑垃圾长期堆积问题,区执法局联动西御河街道开展实地核查,即刻调配清运力量和设备,对隐蔽积存垃圾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有效恢复道路整洁有序面貌。

针对群众投诉康河街道蓉西阳光小区南区生活垃圾场堆积建筑垃圾问题,区执法局联合康河街道第一时间到场核查处置,现场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即刻开展专项清理作业,当晚完成全部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快速规范小区垃圾场管理秩序。下一步,区执法局将持续联动属地街道及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垃圾点位日常监管巡查,严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私自受纳等违法行为。

“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看似‘图方便’,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区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禁止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如果是再生利用建筑垃圾的,或是因建设项目回填或者堆坡造景需要的,可以临时对外受纳建筑垃圾,但是应当在受纳后三日内报区(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条例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受处以相应的罚款。

下一步,区执法局将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做实做细“接诉即办”闭环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建筑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深化城乡人居环境“净优亮美”工程,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擦亮青羊辖区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