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展览物料制作(租赁)进行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资格提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需求
按照采购人指定内容进行展览物料制作(租赁);制作完成后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展览地点并完成物料安装和摆放;展览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拆除。
(二)技术要求
1. 物料清单
2.运输、安装、拆除
(1)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全部物料制作;
(2)2024年9月30日前,供应商将全部物料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展览地点,并完成安装和摆放;
(3)2024年10月11日展览结束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拆除,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
供应商应当确保展板内容无误、不出现掉色、不出现破损,宣传折页内容无误、不出现掉色;如果发现有上述质量问题,应当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在2至12小时内重新制作并替换。
(四)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报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
二、报价文件组成(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供应商资质材料
3.报价表(须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产地 |
响应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
数量 |
报价 |
总价 |
交货期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报价承诺: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3)交货日期承诺
4)如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a或b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其它违约责任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响应及成交日期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7点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并送达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16办公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青羊区委宣传部将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成交。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楼1516办公室;联系人:叶老师、仲老师,联系电话:86255670。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