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8-19 15:23 来源: 责任编辑:何梦里

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关于“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公告

  

    按照市文明委《成都市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文明委发〔2020〕1号)和市文明办《关于做好成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示范点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成文明办发〔2020〕6号)建设要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作为购买服务主体单位,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引进枢纽型社会组织组建并运营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二、 项目资金

最高限额20万元(其中:阵地建设12万元,中心运营8万元)

三、 项目要求


   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为载体,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围绕“讲、评、帮、乐、庆”,协助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构建“党建引领+文明实践+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格局,夯实“党员+群众+社会”工作基础,搭建“联系指导+指数评价+专家点评”工作模式。依托文明实践中心平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三级组织架构建设,完善构建阵地、队伍、组织“三大体系”,配合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创建相关培训、督导工作。       

采取项目化推进、社会化运行、专业化服务的方式,统筹全区志愿服务“六管理,构建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群众点单,平台统单、制单、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闭环工作模式,编纂文明实践中心操作手册,建立一套文明实践评估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在中心设立日常工作窗口,设专职工作人员。配合青羊区文明办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划、教材编写、队伍建设、人员培训、活动组织,协助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褒奖激励、权益保障等工作。结合青羊区特色和群众需求,充分链接资源,积极开发区域内受欢迎、有潜力、特色化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打造区域品牌项目1个。每月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成都发展战略规划解读、精神文明“四大行动”、文化惠民等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

101日前,完成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阵地建设,结合区域特色,融入文化元素,完成新时代文明阵地办公、接待、活动、展示等功能设置,实现景观化打造。完成全市统一的LOGO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显性标识展示。完成城市总规、区域规划和天府文化的解读。完成智能化互动式载体对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志愿数据、“六单”服务、注册咨询等工作内容的展示。

建立项目宣传小组,专项推进项目日常宣传文案撰写、照片资料拍摄等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青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经验,先进经验和创新案例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进行报道。

四、项目时间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成立满5年以上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须按要求参加年检且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执行项目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有实施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六)有开展活动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明确的项目执行团队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里有至少1名专职社会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推进工作;

(七)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供应商资质材料(盖章);

(四)类似项目经验材料(盖章);

(五)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盖章);

(六)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和承诺书(盖章);

(七)谈判合同条款(含报价)(盖章);

(八)参选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申报资料提交

有意参与建设及运营项目的单位,可于202082517:00前(北京时间)提交以下比选资料: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如非法人代表,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依据服务要求拟定的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

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八、联系方式

青羊区文明办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11511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6240857

 

 

2020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