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
“四大行动”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为进一步加强“核心价值引领、天府文化润城、先进典型示范、市民友善优雅”四大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工作力度和成效,拟对青羊区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项目
2.项目需求:组织开展青羊区核心价值引领、友善优雅市民文明大讲堂、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先进人物事迹采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信息推送、创建经验总结推广等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相关工作。
3.项目经费:项目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含税)
4.服务需求:
(1)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友善优雅市民文明大讲堂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成文明委发〔2018〕14号)要求,每月组织开展1场区级友善优雅市民文明大讲堂活动,内容涉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文明礼仪、传播弘扬天府文化,宣传弘扬先进典型等。
(2)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相关主题,结合青羊特色,每季度策划组织一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宣传青羊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3)按照中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市文明办《关于深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通过多渠道收集辖区突出人物事迹,整理辖区部门、街道、单位推荐先进人物事迹,按照推荐标准规定采编完善事迹材料,向省、市相关部门推荐先进人物每月不少于5人。
(4)按照宣传信息简报撰写相关要求,收集整理青羊区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中的特色作法、亮点活动,每周撰写1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向各级媒体和市级相关部门推送。
(5)围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梳理青羊区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建设成果,形成成果报告。
(6)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推进。
5.项目时间: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竞争性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允许联合体同时参加谈判。
二、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年报)记录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3.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体系和承诺书;
4.谈判合同条款(含报价);
5.参选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三、响应及成交日期
1.本次谈判邀请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7点前(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送达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
2.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组织竞争性谈判,在2020年5月8日之前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娟
联系电话:86126327
联系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11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