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青崇文明实践共同体共建活动承办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发表时间:2024-10-14 09:00
来源:文明青羊
责任编辑:成都市青羊区文明办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青崇文明实践共同体共建活动承办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青崇文明实践共同体共建活动承办项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提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需求
(一)需求内容
承办5场青崇文明实践共同体共建活动。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1.活动内容
一场线上“青崇文明直播间”活动(预计10月30日,崇州):邀请青羊区“青讲文明”宣讲队讲师唐健做客崇州市融媒体中心,录制《文明交通》主题宣讲视频。费用主要涉及交通费、餐费等。
一场文明实践“村村行”共建活动(预计11月1日,崇州):组织第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管员(24人)赴崇州,开展结对交流活动。费用主要涉及车辆租赁、资料打印、矿泉水等物资保障。
一场非遗文化交流活动(预计11月9日,崇州竹艺村):组织亲子家庭(50人)赴崇州竹艺村开展竹编非遗体验活动。费用主要涉及车辆租赁、体验门票、矿泉水等物资保障。
一场文明集市活动(预计11月16日,崇州):赴崇州市共同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有礼、非遗竹刻体验、法律咨询等文明集市服活动。费用主要涉及车辆租赁、摊位物品、人工费、餐费、文创小礼品等。
一场文化文艺共建活动(预计12月,崇州):组织4个文艺演出节目(35人左右)赴崇州市开展文艺节目交流演出活动。费用主要涉及车辆租赁、宣传物料、演出人员人工费、餐费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本市设有常驻技术服务机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直接控股、有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报价金额不超过4万元。
(五)交付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
1.服务期:系列活动筹备、举办等全过程;
2.所提供服务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负责项目对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及时地沟通,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
二、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如有缺项,将视为不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
1.供应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承诺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4.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包含活动方案、费用清单;
5.售后服务保证承诺书;
6.合同条款(含报价)。
三、响应及成交日期
1.本次邀请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7点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密封并送达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02办公室。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文件。
2.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将于2024年10月28日之前组织采购磋商,在2024年10月29日之前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推荐成交候选人。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联系方式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层
1502房间
联系人:赵超
联系电话:86126327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