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将开进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

发表时间:2019-10-16 10:36 来源:新青羊 责任编辑:何梦里
公办幼儿园将开进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

上班族可带娃娃上下班 存量楼宇迎政策利好

  让孩子跟着父母一起上下班,出入商务写字楼,很快就能成为现实了。

  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成都市《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近日已出台。其中提出,成都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需求,利用城市综合体(含住宅底商)、产业园区内产业用房、社区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写字楼等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

  此举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积极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拓宽途径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另一方面也能盘活存量楼宇和闲置资源,带动相关配套经济效益产生。

  缓解入园难出新招

  公办幼儿园将开进写字楼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成都市《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近日已出台。其中提出,成都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需求,利用城市综合体(含住宅底商)、产业园区内产业用房、社区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写字楼等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该基本要求有效期为4年。

  根据《基本要求》,公办幼儿园办园点是指由教育部门、机关、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附设的小规模办园点。公办办园点招收3-6周岁幼儿,办园规模在5个班及以下、入园幼儿在150名及以下,备案有效期限设定为5年。

  记者注意到,公办办园点可选择的既有建筑:城市综合体(含住宅底商)、产业园区内产业用房、社区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写字楼等。此外,开办办园点的“既有建筑”,也有相应要求,包括:应为安全合法建筑,具有房产证或建设竣工验收报告,房屋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建筑应进行建筑安全质量鉴定。建筑内设置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记者从青羊区相关部门获悉,青羊区正在加紧研究政策的落地落实,明年有望试点在商务楼宇开设公办园附属办园点。

  幼儿园开进写字楼先例不少

  地产企业早已跨界尝试

  政策的出台,引发不少80后、90后年轻父母的热议。“在上班族集中的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开设幼儿园,对于没有时间接送娃娃的家长来说简直是一个利好消息。”不少上班族就表示,早上上班的时候带着孩子一起来,下班的时候直接过来带走,上班的间隙还可以随时过来看看孩子,“就像7-11一样就开在工作所在的写字楼里,便民利民。”

  事实上,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早在今年成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集体提案呼吁。

  在成都,能不能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开办微型幼儿园?今年初成都“两会”上,一份来自民进界别的集体提案,直击当下职工的育儿“痛点”,给出了非常“接地气”的具体建议。

  “我们认为,允许在中心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开办微型幼儿园,可以有效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均衡发展。”在民进成都市委会看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要从推进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入手。这样做的可行性在哪里?根据调研,在欧美日韩等国家,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内设立幼儿园普遍存在,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如北京艾毅国际幼儿园。这样不仅具有可行性,还能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幼儿园开进写字楼,国内先例其实不少,其中不乏企业参与创办。2014年,国内知名地产机构万科率先尝试“跨界资源“合作,牵手国际教育机构完成首个办公楼里的幼儿园案例。 2015年,万科与伊顿幼儿园正式确立合作意向,创办了上海首个位于甲A办公楼内的国际幼儿园,其面积逾2000平方米。此举打破了商业与教育分离的传统模式,升级了办公楼服务配套理念,以教育资源融入办公服务配套体系,为办公楼内的白领提供就近优质幼儿园,消除白领上下班接送儿童的后顾之忧,实现真正的“零步教育”可能。

  商业楼宇开办幼儿园

  存量楼宇迎来利好消息

  利用城市综合体(含住宅底商)、产业园区内产业用房、社区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写字楼等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这样一则消息的出台,带给的不仅是拓宽途径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政策利好,同样对于存量楼宇市场来说,也能盘活闲置空间资源,带动相关配套经济效益产生。

  有地产业界人士表示,开办微型幼儿园有着显而易见的好处。对于商务楼宇企业而言,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开办幼托园,可方便企业员工就近接送儿童,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供工作效率的同时,一定程度也降低企业员工的流失率和不稳定性,“员工解决了子女入学的困扰,也能安安心心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政策利好,对存量楼宇的促进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关业界人士认为,如果能利用闲置空间开办规范化微型幼儿园,既可缓解供需矛盾,还能盘活闲置资源,增加经济效益。按照此次出台的《基本要求》,办园规模宜在5个班及以下、入园幼儿在150名及以下,且公办办园点园舍应安全且相对独立,生均建筑面积不小于7平方米,且配套相应的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基本要求》还提出,原则上有户外活动场所,保障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

  这也意味着,按照一个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150人的规模,需要租赁的办学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左右,对于加速存量楼宇的盘活作用来说显而易见。此外,商业的趋利作用下,围绕一个办学点产生的相关产业服务配套往往也会随之而来,带动更多存量楼宇的消化。

  “在欧美日韩等国家,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内设立幼托园普遍存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借鉴国外和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内开办微型幼儿园具有可行性,是一个多方利好的消息。”对于《基本要求》的具体落地落实,地产业界人士充满了期待。(张国祥)